造林绿化考核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造林绿化会议精神,加快全县公路两边、河流岸边、城市周边(以下简称“三边”)的造林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建设任务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水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城市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荒山造林绿化
取缔“三边”范围内的砖瓦窑、石灰窑、采石场、采砂场,并完成“两窑两场”的植被恢复
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全面消灭“三边”的宜林荒山荒地、四旁空地,实现绿化达标
二、考核对象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镇)长、林业站站长以及林业、国土、公路、水务、交通、环保、城管、高速公路管理等县直部门负责人
三、部门职责及质量标准(一)林业部门
负责完成“三边”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造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
5亩,造林树种以枫香、五角枫、桤木、马褂木、樟树、杜英等速生乡土阔叶树为主,造林方式实行针阔混交
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100米以内以及城市周围栽植多年生阔叶树或常绿大苗,其它区域营造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阔叶树所占比例在40%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85%以上,前三年按速丰林生长标准验收,第四年郁闭度达0
4以上,可视范围内不见露土(经济林除外);现有林分全部纳入公益林管理范围,实行封禁保护,严禁采伐
(二)水务部门
负责完成水及其主要一级支流河道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林建设
选择速生、常绿、防护功能较好的树种营造水土保持林,小班起测面积为0
5亩,造林密度:针叶树每亩167株以上,阔叶树每亩100株以上,造林成活率、保存率85%以上
(三)交通、公路部门
以常绿绿化大苗为主,乔、灌、草合理搭配,负责完成国省道、主要县乡公路干线宜林路段的第1页共3页道路两旁绿化,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100%
(四)国土部门
负责一次性关闭“三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