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管整体方案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基本掌握全县职业健康现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70%以上;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检测任务;全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培训率达9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90%以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培训率达40%以上;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全面启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重点(一)调整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省安监局《关于尽快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1〕201号)以及《关于调整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亳编〔2012〕2号)的相关规定,统一调整理顺全县职业健康工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责权匹配、上下衔接、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联席协作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职业健康监管人员
(二)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统计和职业危害申报
一是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摸底统计工作
把摸底统计工作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摸底统计,增加企业的申报数量提高企业的申报质量
到2012年7月底前,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本乡镇、本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台账,并于7月底前把台第1页共4页帐报送安监局进行汇总;二是扎实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职业危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