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管整体方案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此方案。一、工作目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基本掌握全县职业健康现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70%以上;全面完成市下达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检测任务;全县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培训率达90%以上,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90%以上,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培训率达40%以上;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全面启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二、工作重点(一)调整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省安监局《关于尽快理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1〕201号)以及《关于调整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亳编〔2012〕2号)的相关规定,统一调整理顺全县职业健康工作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责权匹配、上下衔接、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建立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联席协作机制,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监管队伍建设,调整充实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二)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统计和职业危害申报。一是扎实开展职业健康摸底统计工作。把摸底统计工作与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摸底统计,增加企业的申报数量提高企业的申报质量。到2012年7月底前,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本乡镇、本部门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台账,并于7月底前把台第1页共4页帐报送安监局进行汇总;二是扎实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要坚持申报数量与申报质量并重的原则,12月底以前,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率达90%,专项整治企业要100%申报。(三)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和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氛围;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对乡镇、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安监所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实施分期分批培训;企业依法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全体员工职业健康专题教育培训。(四)继续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要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尘毒”专项整治工作。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以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以“重培训、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强治理、控尘毒”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整治主要范围:木质家具制造、机械制造与加工、危化品生产、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砖瓦窑厂、涂料)等4个重点行业(领域)。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把产生粉尘与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行业(领域)纳入整治范围。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提高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防治水平。(五)规范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一是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企业报送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材料的受理、审查和批复等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存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未进行职业卫生预评价的,不得进行开工建设。(六)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日常执法检查行动。第2页共4页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是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检测执法检查行动。对已经被摸底掌握并限期要求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及时如实进行申报;对已经申报的企业,重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