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评价指南-数学188*260mm杰申排版2015年2月28日下午2时59小学低年段数学学科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试行稿)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学科评价指南-数学188*260mm杰申排版2015年2月28日下午2时59小学低年段数学学科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试行稿)为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引导基层学校和广大小学数学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促进学生健康、可持续地发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59号)的精神与要求,制定上海市小学低年段(一、二年级)数学学科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
一、基本理念1
强调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学校和教师应认真研读课程标准,把握课程标准的内容与要求,理解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
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年龄特征,合理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
要养成在日常教学中关注每一位学生的习惯,通过观察学生活动、作业、测验等方面的表现,评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业成果等
要重视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如实反映学生达成课程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学生的个体发展情况
突出为了改进学习的评价学校和教师要树立评价为了改进学习的基本观念,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
要注意采用等第和评语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明确、有针对地反馈评价结果
要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通过改进教学、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给予学生有效建议与精准指导
倡导评价的校本化实施学校要依据本评价指南的要求,考虑本校的实际情况,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方案,明确本校数学学科学年、学期、单元等各个阶段的评价安排
鼓励学校设计具有校本特色的评价工具,如学习兴趣问卷、作业分析工具、日常观察记录工具等
学校可结合本校学生特点,积极探索并逐步形成不同评价维度的表现水平标准,但最高表现水平标准的要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