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解放思想教育方案为切实搞好“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根据《中共市区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司法局开展“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区委“四个坚持、三个加快、三个提高、两个保障”的总体思路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在提高素质、查找差距、理清思路上用功夫,通过“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信心、更新观念、提升素质、优化环境,做到“四破四立”:即破除因循守旧、固步自封的思想观念,树立敢为人先意识;破除陶醉自满、盲目乐观的思想观念,树立危机忧患意识;破除畏首畏尾、怕担风险的思想观念,树立干事创业意识;破除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思想观念,树立求真务实意识,为把打造成为市乃至省经济结构最优、XX县区环境最美、居民素质最高、社会秩序最好、发展潜力最大的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与计划安排开展“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主要围绕经济发展大突破、观念作风大转变、社会民生大改善、综合素质大提高四个方面来开展
时间从2012年1月初到2012年3月底,具体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主要任务有四项:1、制定计划
由政治处制定司法局开展“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法律服务单位分别制定活动计划
2、学习动员
分别组织机关和法律服务单位传达学习区委《关于开展“解放思想百日教育”活动的意见》和书记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进行广泛动员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第1页共3页3、读书交流
每人读一本有关解放思想方面的书籍,同时写出心得体会,并在网上进行展览
4、实地调研
个人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写出有思想性、指导性的调研文章1篇
第二阶段:宣讲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