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普法工作要点20XX年我县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教育部门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为抓手,扎实推进教育普法、执法等工作,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切实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工作1.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各校要针对实际情况,结合“法制宣传月”、“6X8226;26国际禁毒日”、“12X8226;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专项活动,扩大法制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法律读本、图片、光碟、广播、网络等各媒体资源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青少年维权岗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以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张贴标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比赛、法制参观展览等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在学校中创设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提高学生法制意识。2.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深入贯彻教育部、司法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确保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坚持发挥第一课堂的作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全面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巩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成果,促进“平安校园”建设。3.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实施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第1页共4页各校要加强领导,做到有专人分管,落实责任,根据各自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普法工作成效。三、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1.坚持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秩序,严禁教育乱收费。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规范招生行为,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严格执行上级收费规定,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允许任何部门、班级和个人向学生乱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2.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也不得随意减少非考试科目的教学时间,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中关于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3.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挤占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工作。1.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创建工作体制和责任机制,强化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深入推进系统依法治理工作。2.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要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第2页共4页3.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要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教师要自觉抵制从事有偿家教。建立校内教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