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依法做好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我区适龄少年儿童按时入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市20*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发展;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以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充分发挥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依法完成招生任务,确保我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经批准的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免于入学的除外);确保符合条件的在我区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深入推进我区“全国基础教育发展特色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据此,我区小学计划招收新生55*人,初中计划招收新生56*人
三、招生工作(一)幼儿园招生我区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招收三周岁以上的健康儿童入园
*月*日~*日家长持户口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计划免疫证并携带幼儿到居住地附近有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报名
(二)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我区小学招生坚持“两个统一”
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并单独立户;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第1页共7页统一,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各小学招收户口和居住地在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0年*月*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资料(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计划免疫证和经区教育局验印的学前教育报告单等)并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