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定方案一、适用区域本方案适用于县城市规划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加本规定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二、引用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三、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类声环境功能区:疗养区、高级宾馆区和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无
1类声环境功能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新一中、二中、五虎山、钟秀山、玛瑙山、北湖公园、县人民医院
2类声环境功能区: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及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等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XX县区除1类、3类外其它未划定区域为2类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适用区域范围:晨光科技园区(釜江大道以南、二环路以西、邓隆路以北、釜溪河以XX县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适用区域范围:富州大道、釜江大道、宋渡路、二环路、银杏路、一环路、一环西路、北湖路、富达路、丁海路、晨光路
四、标准值及监测方法本方案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为标准值,其监测方法依据附录b《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方法》及附录c《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方法》执行
五、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一)交通干线临街建筑以高于3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第1页共2页建筑为主的,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使用区域
(二)交通干线建筑以低于三层建筑为主的,将交通干线红线外一定距离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
距离确定方法如下: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5米±5米;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米±5米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