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为稳定棉花生产、经营者和用棉企业市场预期,保护棉农利益,保证市场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公告2012年第3号,以下简称《预案》)
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棉总公司”)为更好落实《预案》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中储棉总公司成立“2012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领导小组”,姚明烨同志任组长,侯振武同志任副组长,储备部、仓管部、财务部、信息部等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部署、协调、指挥棉花临时收储的各项工作,负责政策落实,研究确定相关费用标准,统一调配人员、设备,协调解决《预案》执行中的相关问题等
第二条储备部负责储备棉收储业务的具体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和收储需要启用具体收储库点,负责编制储备棉统计报表,指导储备棉入库工作,负责申报、协调储备棉公证检验工作,负责储备棉的中转调运工作,负责储备棉保险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商财务部拨付储备棉入库费、配合公检费、中转运费等专项费用
第三条仓管部负责在库储备棉安全管理工作及储备棉代储库1/49的选定
根据《国家储备棉代储库资格认定及租用办法》(见附件1)选定储备棉备用仓库
经确认使用后,负责与备用仓库签订《国家储备棉仓储合同》,备用库正式成为储备棉代储库
中储棉总公司不向代储库、备用库承诺存储数量和时间
根据形势需要,及时考察、确定备用仓库
仓管部将考察合格的备用仓库及时提交储备部,储备部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根据收储需要适时启用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储备棉收储所需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交储企业及承储库结算货款和相关费用,核算储备棉成本
第五条信息部负责主营业务系统和储备棉台账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