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搬中学奖助学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惠民政策,我校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皋政发〔2015〕9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助学金和奖学金制度,确保我校资助经费落实到位,制订试行方案如下:一、资金来源以每年学费收入的10%作为助学金和奖学金的来源,具体金额以每年年度预算安排为准,突破部分可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酌情支出
二、评选对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三、基本条件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学校;2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
道德品质优秀,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4
品学兼优,或有显着个性特长,或有强烈的进取心,或确有困难的
四、项目设置学校共设校长励志奖、优秀新生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艺体特长奖、道德风尚奖、竞赛创新奖、优秀毕业生奖
五、实施细则㈠校长励志奖1
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校长励志奖:⑴父母双亡,其监护人家庭困难,无力承担该生学习和生活费用
⑵单亲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该生学习和生活费用
⑶低保家庭,无力承担该生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1页共5页⑷由于父母双方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正常经济收入中断,导致学习和生活困难
⑸因发生水灾、火灾、恶性疾病及其它意外情况,致使家庭经济条件恶化,导致学习和生活困难
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
每学期一次,减免学费
根据助学金评选细则,学生个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开具村委会、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初审后,交年级组汇总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牵头,召开政教处、年级组联席会议,共同确定获爱心助学学生名单和助学金等级,呈报分管副校长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㈡学习优秀奖1
奖金设置:类别奖项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