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打非治违指导方案为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行业建设行为,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皖水安办《转发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水利工作现状,制定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首先,市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我局“打非”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督促专项行动的具体开展
二、重点范围(一)无证、证照不全、过期,以及超越资质从事建设施工的;(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后擅自建设施工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三)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四)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七)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的,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设活动的;(八)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九)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十)在地下管线不明的情况下和地下管线保护范围内野蛮施工和违章作业行为;第1页共2页(十一)在涡河、赵王河等河道非法采砂的;(十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施工行为
三、实施步骤各单位6月21日前上报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开展打击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局将于6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县区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7月22日前,各单位要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水务局
四、工作要求(一)制定方案,强化落实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细化方案,迅速开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