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局节能降耗指导方案为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市经信委、市节能办《关于印发节能降耗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2012年节能降耗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2012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监督检查,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主题,把握各镇办、相关部门节能工作情况和规律,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家、省、市各项节能降耗政策措施,确保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推动全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二、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区政府与各镇办签订的《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对区直有关部门节能降耗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和《镇办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三、主要内容1、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2、节能目标分解落实情况;3、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4、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5、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6、重点企业和行业节能工作管理情况;7、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8、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9、各相关部门负担的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及“一岗双责”执行情况
10、其他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形式及时间(一)检查形式
采取各镇办、相关部门、企业自查和实第1页共3页地督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实地检查由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核查文件和抽查重点企业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时间
每年7月底前,由各镇办、相关部门、企业组织自查;从8月份开始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和行程由检查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
每镇办至少实地检查3户重点耗能企业或大型公共建筑
根据节能工作形势变化,及国家、省、市、区等领导机关的要求,及时组织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要求、时间和力量投入等视情况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