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统一会计语言,保证公司经济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利用资源,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厉行节约,开源节流,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必须为经营管理服务,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财务管理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五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公司)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各级公司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为执行本制度的责任人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第六条公司及所属独立核算的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配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主管会计
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财会人员
财务机构是指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促进公司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取得经营成果的职能部门
财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记帐、算帐、报帐等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的人员,具体包括财务总监(财务部长)、主管会计、会计、稽核、出纳等人员
第七条公司总部设财务总监、财务部、资金部
各子公司设财务部
不具备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公司,可设一名主管会计
第八条各子公司设置财务机构,必须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
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良好的品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且身体健康
对财会人员实行统一任用,持证上岗,重点委派
第十条财会人员任命的程序:(一)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二)公司财务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