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管理规定Q/POLYPP2008-201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交付管理规定1-39房屋交付管理规定Q/POLYPP2008-2014第一章总则为合理安排房屋交付工作,使房屋交付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房屋交付操作流程,加强客户的交付体验,提高客户对房屋产品的满意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术语及定义第一条房屋交付房屋交付是指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将经竣工验收备案的住宅商品房(物业)交付给业主,并验收房屋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过程
本规定文件中的房屋交付特指集中交付期的房屋交付工作
第二条查验整改率查验整改率的计算公式为:截止至交付前5日,查验已整改房屋质量问题总数/查验需整改房屋质量问题总数*100%
即查验后,相关部门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整改率
第三条户均问题数户均问题数的计算公式为:在一定时期内项目房屋交付后业主报修质量问题总数/项目同期交付房屋户数
即每户房屋客户平均报修问题数量
第四条一次性交楼率一次性交楼率的计算公式为:集中交付日后一个月内实际交付户数/集中交付日应交付户数*100%
即实际交付户数占应交付户数的比重
第五条房屋交付服务满意率房屋交付服务满意率的计算公式为:集中交付期间客户对交付服务满意户数/集中交付期间到场户数*100%
即实际交付满意户数占实际到场户数的比重
第六条房屋交付异议2-39房屋交付管理规定Q/POLYPP2008-2014指客户在办理交付手续时因规划设计、房屋质量、销售等原因提出异议并且拒绝签署《住宅商品房交付验收记录表》的情况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一节集团客户管理部第七条每年初进行年度房屋交付计划统计
第八条对区域公司房屋交付工作进行评估与考核
第九条形成保利地产房屋交付报告(年度)
第二节区域公司客服部第十条统筹区域房屋交付工作
第十一条负责房屋交付前材料准备等工作的安排落实
第十二条负责交付通知书的寄发
第十三条负责房屋交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