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引导资金意见为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目标明确、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提高效率、注重评价”的总体要求,全面优化组合我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统筹运行的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通过健全支持政策,完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丰富资金使用形式,突出扶持重点和方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培育和壮大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运行,打捆使用。本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精神,统筹打捆使用现有各类专项资金,逐步实现专项资金由分散使用向统筹运行转变。对于农业、科技等有法定增长要求的专项资金,保持原资金使用方向。(二)分类安排,综合平衡。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扶持重点,分类安排产业项目;在分类审核、统一汇总的基础上,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由市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中审批。(三)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在确保国家、省、市必保支出和配套资金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综合牵动力强、税收贡献大、就业拉动作用突出的重大项目;提高支持门槛和标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降低一般竞争性领域支出比例。(四)良性循环,滚动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推进专项资金从无偿、直接支持为主向兼顾有偿、间接支持转变,构建有偿扶持、引导性投资和无偿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体系。不断提高有偿化和间接化支持比重,利用资产经营公司等各类平台机构,促进专项资金高效滚动使用。(五)加强监督,注重实效。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建立完善监督评价体系,通过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预测、评估、公示、审计等,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三、专项资金设置归并原有涉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设立“XXX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等三个大类。其中,农业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等项目;工业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工业、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第三产业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商贸、物流、总部经济、金融业发展等项目。专项资金实行统一预算和分类安排。每年度的专项资金预算以上年专项资金预算额度为基数,保持适度增长;各类专项资金安排占当年全部资金的比重,保持与上年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报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四、使用方向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产业和项目。具体使用方向包括以下6个方面:(一)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及“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2、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3、支持金融、物流、旅游、现代商贸等服务业;4、支持现代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等重点农业项目;5、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内高税源性项目以及高成长性项目。(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1、支持重点产业集群和园区内重大龙头项目;2、支持产业链条长、对上下游产业拉动性强、促进产业集聚的重大项目;3、支持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三)支持公共平台建设。1、针对产业发展共性需求,重点支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等机构建设,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2、支持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对小微型企业租用标准厂房的租金,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