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引导资金意见为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推动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目标明确、集中使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提高效率、注重评价”的总体要求,全面优化组合我市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统筹运行的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通过健全支持政策,完善资金监督管理机制,丰富资金使用形式,突出扶持重点和方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培育和壮大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产业项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运行,打捆使用
本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精神,统筹打捆使用现有各类专项资金,逐步实现专项资金由分散使用向统筹运行转变
对于农业、科技等有法定增长要求的专项资金,保持原资金使用方向
(二)分类安排,综合平衡
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和扶持重点,分类安排产业项目;在分类审核、统一汇总的基础上,根据全市重点工作及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综合平衡
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由市产业发展扶持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集中审批
(三)突出重点,择优扶持
在确保国家、省、市必保支出和配套资金落实的基础上,重点支持投资规模大、发展前景好、综合牵动力强、税收贡献大、就业拉动作用突出的重大项目;提高支持门槛和标准,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逐步降低一般竞争性领域支出比例
(四)良性循环,滚动发展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推进专项资金从无偿、直接支持为主向兼顾有偿、间接支持转变,构建有偿扶持、引导性投资和无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