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休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假期与请休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假期规定及待遇第二条下列假期为全薪假日,如因工作需要加班,根据《考勤管理规定》核发加班费
(一)法定节假日:1、元旦:一月一日2、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劳动节:五月一日、二日、三日4、国庆节: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二)每周六、周日;(三)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第三条员工请假分下列9种:(一)事假:A、员工可请无薪事假,每月累计以3天且每年累计以一五天为限;B、员工请休事假须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C、有条件享受年休假者,必须以年休假代替事假,超出天数按事假计算;D、员工请休事假,可与当月加班天数以1:1比例相抵,超出天数按事假计算
(二)病假:A、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B、员工请病假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每月可享受1天有薪病假;C、员工请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最迟应于上班后1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D、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人力资源部/分公司行政人事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E、员工请休病假,可与当月加班天数以1:1比例相抵,超出天数按病假计算
(三)婚假:A、员工入职满一年以上,可申请有薪婚假;B、员工第一次结婚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者,可增加4天;C、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如员工需回内地办理结婚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将证件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D、婚假的请休假时间期限为办理结婚证后半年内,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偿,婚假必须一次性连续使用
(四)产假:A、公司已婚女员工入职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