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2页JFS-2012-33002冀安监管〔2012〕4号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现将《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第2页共42页第1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2页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1号令),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内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管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级审批、属地监管、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安监总局负责以外的以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省政府投资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修订版)》中由应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总投资概算在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中央驻冀用人单位和省属用人单位总投资概算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跨设区市的;总局委托的
第3页共42页第2页共4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2页设区市安监局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