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防控制度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负责安全法制教育工作的分管领导、组室负责人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午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精品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及路径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教委和疾控部门报告
其报告路线为:任课教师、班主任、校点负责人-----学校德安办负责人-----德育安全分管领导-----学校校长------镇分管教育领导-----镇疾控中心------县教委体卫艺科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