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教育资料第一章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义一、中国的产权交易所(中心)“产权交易市场(所或中心)”的产生和发展是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有现象
它的主要特征有:(1)它是一个有着实物形态的交易市场;(2)它的性质大多是国有事业法人制,少数为公司制;(3)它的交易品种是混杂的,既包括证券化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也包括各类企业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各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其中主体品种是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各类产权;(4)它的业务定位是“万能”的,既提供企业各类产权的转让、拍卖、股权登记托管等产权交易服务,也提供资产评估、信息服务、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服务;(5)它的交易模式是“信息发布、撮合成交”,是不连续的、“一单”对“一单”的;(6)它的交易主体是机构会员,实行交易商席位制和会员代理制;(7)它的监管是多头的,行政性的隶属监管
因成立背景不同,有的交易市场由国资、财政、计划、经贸部门监管,有的则由上级科技部门监管;(8)它的价格发现机制是残缺的
一方面,国有股权的定价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国有资产的评估价格必须得到国资部门的确认;另一方面,多数交易的价格是双边协议确定的,而不是集合竞价的结果
显然,这样一个市场具有特殊性
因为我们既无法从其他国家的市场体系中找到对应物,也很难从正统的宏微观经济学理论中导出这样一个市场
它是完全“中国特色的”,是中国经济体制转型、资本市场结构性缺陷和国家金融管制的产物
一方面,过去20年,中国经济逐步迈向了市场经济的轨道,国企改革和私人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对产权交易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国家为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而对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整个金融市场实行了严格管制,中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就是在国家金融管制这样一种约束条件下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产生的
二、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义1、产权要给“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