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中心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作文件培训职改〔2007〕4号关于开展二○○七年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培训中心所属各单位:根据局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07年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中油局职改〔2007〕1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07年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推荐范围2007年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的范围是:工程技术系列高、中、初级,经济(统计、会计)系列高级,职工培训和幼儿教育系列中、初级,以及政工专业高、中、初级。培训教师可参加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评审。二、评审推荐条件凡属于干部编制、且在相应专业系列岗位上、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培训中心在册职工,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称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良好,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一)高级任职资格条件1.学历资历要求。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02年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1999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1997年及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生,以及大学普通班毕业生且获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技术工作资历,可比照同期大学本科毕业生计算。取得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需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获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及以上,即满足“双5年”条件。对于先取得任职资格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资历年限从晋升高级任职资格规定的学历毕业时间算起。2.外语要求。申报政工任职资格,不再要求外语,但鼓励政工人员学习外语,提高水平。申报非政工系列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外语需达到规定要求(参加集团公司高级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在2006年到期的,今年可继续申报)。符合中油局职改〔2007〕5号文件规定的集团公司外语免试条件的人员,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3.参评论文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包括送审论文和参评论文:送审论文达不到相应水平要求的,不再推荐评审;参评论文列入量化评分。申报人员可提交在正规期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也可提交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1-3篇,作为参评论文。未发表的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必须是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近三年独立撰写。申报人员提交的未发表论文,不能既作为参评论文又作为送审论文。4.业绩、成果及送审论文要求。培训教师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4条:⑴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前沿的状况。⑵能联系实际进行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包括主编质量高的教材等),或在生产技术方面做出较好的成绩,能指导讲师开展业务工作。⑶能承担二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⑷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本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至少1篇以上(包括近三年撰写的未发表论文和专业技术报告,以及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非培训教师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任职资格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4条:⑴有比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⑵有较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在任中级任职资格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①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中国石化及直属单位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解决过工程技术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复杂的生产问题,所取得的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②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程施工、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部分主要设备)等方面,有创新的技术成就,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③作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制定工艺标准、严格工艺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绩,或采用新工艺及推广节能降本新技术方面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