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管理办法为完善我省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的组织,保证培训的实施,提高培训的质量,现就加强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领导各师资培训基地以及各承担省级教师培训工作单位,要成立由学校(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协调好本单位的培训资源,为培训活动提供有力支持
二、培训的方案管理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根据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要求,精心设计培训内容,认真研究制订培训计划,准备好相关教材、讲义,聘请知名的职业教育专家学者、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培训教师
培训开始前,培训方案应报省教育厅认可
认可后培训方案的不得自行修改,确有必要修改需重新报批
三、培训的日常管理培训机构要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建立班主任跟班负责制度和培训日常管理制度
培训中要倾听意见和建议,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内容的学习,对违反培训纪律的学员,要进行必要的教育帮助
四、培训学员的考核培训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结业考核
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出勤、作业、课堂表现等;结业考核指结束前组织的专门考核
学员考核合格发放培训证书,不合格者不发培训证书
同时,注意培养和发掘优秀骨干人才
五、培训的反馈评估培训反馈评估是对培训全过程和培训效果的总体评价,是完善培训组织、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
培训中后期,各师资培训机构要及时进行培训的反馈评估,做好培训反馈1表(附表一)的发放收集、汇总统计工作
所有培训学员都应认真客观的进行培训质量反馈评估
六、培训的视导检查视导检查有利于直接了解培训情况,及时调整培训实施
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个培训项目进行实地视导和跟踪检查
检查方式包括考察培训实施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学员意见和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