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对教育的惠民政策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党中央、国务院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
新机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新机制的主要内容有: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二、XX县区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工程、建立社会救助体系XX县区依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精神和要求:1、2006年起天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始零收费上学,县政府全面免除了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等,并对寄宿制学生生活按规定给予补助;2、2008年免除了县内高中学生学杂费等一切费用,实施零收费
对异地高中班就读的高中学生给予每年5000元-10000元/生的学习补助;3、20XX年起实施3年学前免费教育
4、在实施十五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免费入学、免费课本、免费住宿、免费饮食、免费医疗”的十五年免费教育体系
5、天峻教育通过政府、社会各界人士和各企业共同助教的形式,对贫困生建立“一惯性”连续救助教育民生工程,确保第1页共2页所有学生按需求接受各级各类教育
三、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举措,更是提高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要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