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制度(原准则)相关规定2、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3、新准则的有关补贴核算规定4、新准则的有关持术开发的有关规定5、有关业务探讨的例子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2331专项应付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二、企业应于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上交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专项应付款
5201补贴收入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二、企业实际收到先征后返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如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计入补贴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贴收入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0]3号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及其他各项补助的会计核算,财政部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