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制度(送审稿)一九九七年五月第一章总则第1
1条为加强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管理,做好生产准备和投料试车工作,使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后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有效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所属企业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大、中型石油化工建设项目
小型项目以及合资建设项目可参考执行
3条与本制度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计量及各种产品、应按我国和总公司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4条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要编制好《生产准备工作提纲》,使生产准备与投料试车工作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总体统筹控制计划之中
5条《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见附录一
6条试车工作要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稳、经济效益要好”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一次成功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生产准备的任务第2
1条生产准备的任务一、组织准备;二、人员准备;三、技术准备;四、物资准备;五、资金准备;六、外围条件准备;七、经营准备
第二节组织准备第2
1条建设项目在批准后,建设单位要组建生产准备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2条建设项目有老厂依托的,公司(总厂)应设立专门的生产准备机构,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只增设车间(装置)级的建制的,也要责成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以适应工程建设和生产准备工作的需要
3条建设单位应根据总体试车方案的要求,及时成立试车的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工程管理(监理、总承包)、生产、施工、设计等单位参加大机组试车、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工作
第三节人员准备第2
1条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定员和《生产准备工作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