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及开幕式安排浔阳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为认真组织落实《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我区全民健身运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特制定《浔阳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实施方案》,确保我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圆满成功
一、指导思想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旨在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精神,把握XX年北京奥运会契机,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营造浓郁的全民健身氛围,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和健身意识,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运动会时间XX年3月—10月
三、运动会开幕式见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浔阳赛区)开幕式安排表四、组织领导机构成立浔阳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
主任:李露萍(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主任:李军(区政府副区长)成员:王叙宇(区委办公室主任)孙炜玮(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魏海燕(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王虹(区老干局局长)4廖济煊(区财政局局长)张家明(区文教局局长)王小环(区卫生局局长)朱雁华(区机关事务局局长)曹俊云(区体育局局长)刘炬(浔阳公安分局副局长)高荃(区信息中心主任)汪先通(区总工会书记、常务副主席)居莉(团区委书记)4刘晓燕(区妇联主席)4易晓剑(湓浦街道办事处主任)赵秋红(甘棠街道办事处主任)朱敏(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卢选勇(白水湖街道办事处主任)余祖祥(金鸡坡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明(区体育局副局长)组委会下设办公室,陈明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成员单位抽调
五、参加对象与年龄分组全区范围内的工、农、商、学、兵、干部、职工、居民等不同人群,按老年、中年、青少年、儿童不同年龄层次划分组别:1、老年组:60岁以上(1947年10月1日前出生);2、中年组35-59岁(1948年1月1日-1972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