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方案五篇【篇一】为深入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持续加强档案审核和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组通〔2020〕2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9号)、《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中组发〔**〕23号)等政策规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坚决杜绝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和认定处理不准不严的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全面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二、审核范围专项审核全覆盖的范围是:1.未纳入**年、**年专项审核范围的处级(含相当,下同)、科级干部;2.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三、审核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专业技术职称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第1页共17页四、时间安排总体时间为2020年3月至2022年3月,按以下四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部署动员(2020年3月至4月中旬)。部署动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明确目标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人员力量等各项保障到位。(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2020年4月下旬至2021年6月)。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档案审核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分类分阶段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基本完成审核登记、汇总分析和组织认定。(三)第三阶段。查漏补缺(2021年7月至12月)。对前一阶段中漏审、错审或未解决的干部人事档案疑难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查核,补充相关材料,做好谈话解释,严把“质量关”“准确关”“认定关”。(四)第四阶段。总结提升(2022年1月至3月)。从总结梳理学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做好处理处分,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接收、审核、查借阅、转递等管理规章规范。五、方法步骤审核按干部(处级、科级)和专业技术人员(正高、副高、中级)分类进行,主要方法步骤如下:(一)部署培训。2020年4月中旬前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培训审核工作人员,以熟悉政策、掌握标准、规范操作。(二)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签字确认。(三)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汇总、认真分析,准确掌握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四)分类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性质,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核实,补充完善材料,妥善处理。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第2页共17页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3.档案造假的,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