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管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扩大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指导、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三、工作目标全县推进公共场所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1、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地区8底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2、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3、地区ktv、棋牌室等公共场所,9月底之前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50%以上。四、实施步骤全县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2012年6月中旬启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6月10日—8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一)宣传动员及工作部署(6月10日—6月30日)1、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制定推进全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及工作机构。组织对从事公共场所执法的卫生监督员培训,认真学习理解量化分级管理评第1页共3页分标准、研究讨论具体工作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尺度,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2、广泛动员,开展培训。摸清本辖区内各种规模的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美容美发场所以及ktv、棋牌室的数量,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动员和培训,要让公共场所经营者充分认识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其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动员他们对照标准自我评分、自我检查、自我规范,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消费娱乐环境。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要求和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及意义,促使经营行业加强自律,自觉规范行业行为,推动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支持在公共场所推行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监督环境。(二)现场监督和评审(7月1日—7月31日)认真按照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及《省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指南》的标准和要求,对辖区内获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美容美发场所以及ktv、棋牌室等进行监督检查、量化评分。对关键评分项目不达标的,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含多个经营性公共场所类别的综合性公共场所,对不同场所分类测评确定其相应的卫生信誉度,其场所的综合卫生信誉度等级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按照最低等级的卫生信誉度确定其综合等级。(三)授牌和公示(8月1日—8月20日)根据评审结果对参评单位授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评定和授牌工作。a级卫生信誉度单位,应在公共场所经营者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进行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牌要摆放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县卫生监督所及时对外公布县内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美容美发场所以及ktv、棋牌室的卫生监督情况及卫生信誉度等级等信息。(四)督查验收和总结(8月21日—8月31日)第2页共3页8月下旬卫生局将组织人员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和评估,对于不达标的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要及时总结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验,为第二阶段的工作打好基础。第二阶段(9月1日—9月30日),具体要求如下:(一)深入宣传、全面推进分类别宣传动员、指导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全面宣传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执法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抓住关键点,深入现场监督,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指导经营者规范整改。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住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