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分工负责运作机制思考和实践去年县市区委换届,按照党的*届四中全会提出
“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要求,XX县区共减少副书记3名,市委实行了常委分工负责制,通过半年多的运行情况,新体制确实带来了新的变化,针对新的领导架构下常委分工负责制如何运作,如何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我市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思考和实践
一、常委分工负责制带来的新变化1、效率明显提高
换届后,我市本着常委分工尽量不交叉的原则,在常委分管党务工作的同时,强化了市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3个常委副市长分别分管城建、旅游、发改、金融、文化等工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和政法书记,分别直接主持组织、宣传、政法工作,真正实现了常委直接参与具体工作,直接向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负责的工作机制,从而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市委班子的整体工作效率
2、责任明显增强
换届前,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府副市长会同时分管某一个单位的工作,这个单位的工作既要向副书记汇报又要向副市长请示,这就容易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产生依赖性,副市长依赖副书记管,副书记推给副市长抓,可能出现推诿现象;另一种是意见有分歧,副书记一种安排,副市长一种意见,将工作单位陷入两难的境地
实行常委负责制后,常委直接负责自己分管的工作,明确了责任,有助于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
3、决策更加民主
换届前,书记、副书记职数接近常委会成员的半数,书记办公会成为市委日常工作的管理机构,成为市委工作事实上的决策层,市委的工作通过“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全委会”就能决策,而且书记办公会议事范围也比较广,不利于党内民主的扩大和集体领导的强化
换届后,市委的决策程序转变为“常委会—全委会—党代会”,弱化了书记办公会的职责,使常委成为常委会的直接决策者和具体执行者,加之常委会议事范围的扩大,增强了常委参与决策的职责,有效地改变了以往书记办公会事实上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