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扶助制度工作方案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发〔20*〕9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的实施意见》(粤发〔2007〕12号),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决定,从2008年10月开始,在全省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新时期的人口问题更加复杂,要采取更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是*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群体
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完善和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实践
实施这项制度,有利于缓解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精神上获得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有利于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向依法管理和利益导向转变,更好地体现*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的政策理念,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率先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因此,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把这件事关广大群众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的大事落到实处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主要内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为了完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