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方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全区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故和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特别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Ⅰ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的食品卫生突发事件
2、重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3、较大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4、一般食品卫生突发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物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但事故发生在学校、全市、全省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五)工作原则第1页共11页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区人民政府负责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食品卫生事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