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监督协管方案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2版)》、省卫生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监督所、全县17个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
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入,完善服务规范,调整服务标准,使群众更多受益
四、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
五、服务内容(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第1页共5页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县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