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工程征地工作实施方案为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征地拆迁工作按时、依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海府办[2016]2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兼顾国家、农村集体和被征地权益人三方利益
(二)本次征地工作由市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镇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能配合开展工作
征地工作应做到责任明晰、任务明确、督查到位,按时完成,并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群众及社会舆论监督,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在最短的时间内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正常恢复
二、征地拆迁的范围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至高速公路工程(段)勘测定界图,段长度为36
28公里,永久用地征地面积3454
其中,镇范围内931
42亩,项目征地拆迁由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两部分组成
(一)永久用地部分
权属情况为国营上埇林场79
15亩(国有土地)、镇人民政府3
08亩(国有土地)、上埇城镇用地48
34亩(国有土地)、镇上埇林场17
86亩(国有土地)、上埇林场28
38亩(国有土地)、集体土地667
52亩,未明确用地单位国有土地87
09亩,实际征地面积以现场勘测面积为准
涉及的权属村委会有5个,分别是上埇村委会、礼都村委会、田头村委会、龙池村委会、棉寨村委会
改移道路、道路连接线、沟渠涵洞顺接用地以及有可能发生的扩补征部分,根据实际用地需要确定
(二)临时用地部分1、大型临时用地:拌合站、取弃土场、堆料场、制梁场等为大型临时用地第1页共5页2、小型临时用地
施工便道、工棚等为小型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采用租赁方式有偿使用
永久用地征地面积及临时用地面积以勘测定界图的数据为准
三、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10
846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赔偿,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