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内容摘要】信赖保护原则在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法中已经得到明确的确认
但其在我国行政法中的运用和行政法学中的研究还比较落后
我们应该从法律价值本身以及社会实践的需要去探讨信赖保护原则的渊源,而不是从其他法律原则中去演绎或者类推
以此为出发点,来全面探讨信赖保护原则的丰富内涵,寻找对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予以保护的最佳方式,并从有关国家和地区对信赖保护原则的运用中寻找有益的经验
【关键词】信赖保护原则渊源适用行政法一、行政法中信赖保护原则的渊源、内涵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两者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是法律的某种共同要求在不同的部门法中的体现,还是两者之间本身就存在着一个渊源关系
这是我们在探讨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的渊源、内涵时必然遇到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在民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及其所支配下的法律规则,已为各国法律所确认并明文规定,成为民法中公认的2帝王条款2
然而,诚实信用原则是否适用于行政法领域,在历史上曾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
持否定观点的学者认为,行政法作为公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与私法有着严格的分野
强行规定主体地位的不平等是行政法的重要特征,而意思自治、主体地位平等是私法的主要特征
因此,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私法规则的重要准则,不能适用于行政法,否则,行政法规则的严格性将会受到破坏
1就肯定观点的学者来看,又可分为2私法类推2说、2一般法律思想2说、2法本质2说三种
2私法类推2说认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乃民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合理类推所致
与民法相比,行政法这一新兴部门法,在许多情况下尚缺少具体规定,因此,完全可以从相关法域中类推适用有关规则
如日本著名行政法学教授盐野宏就认为:2信赖诚实的原则乃至信赖保护的原则,是将在私人间适用的法原理适用于行政法关系的情况2
22一般法律思想2说认为,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并非由民法规则类推而来,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