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促进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推进“平安重庆”建设,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决定从3月28日至7月10日,在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专项治理重点1、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2、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或经营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经营单位3、中央在渝和市属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4、五年内发生过死亡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单位5、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二、专项治理内容1、储存设施安全防护距离、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
2、防超压、防泄露、防雷电、防汛、防构筑物倒塌、防静电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设备台帐建立及定期检查检测情况
4、是否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
5、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储罐是否装备液位计、超温超压报警装置,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
7、仓库、罐区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安全监控情况
8、出入库台帐建立情况,剧毒化学品仓库及管理人员备案情况及双人收发、双门双锁、双人保管制度落实情况
9、委托有资质单位、车辆承运情况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培训及取得上岗证情况
第1页共18页11、充装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充装设备防静电、防超装措施、防护装备配备情况
12、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充装设备的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毒有害物品充装、储存单位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情况、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13、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钢瓶定期检测、使用过期钢瓶情况
14、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单位残液处置情况
15、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