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四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一)代表身份公示制以公示栏的形式体现,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表身份一起进行公示
栏目的内容为
一张4寸的大头彩照;彩照下面为代表所在选区、联系电话
(二)代表履职承诺制以履职制度和履职档案形式体现
代表个人履职制度内容向选民作出履职承诺,代表小组将代表个人履诺张榜公布,建立档案,半年检查,年终考核,逐项记分
办法为:人大代表自评、选区选民测评、代表小组综合考评履职承诺制度为:1、按时出席会议
(1)及时出席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无故缺席);(2)积极参加代表小组会议
2、依法提出建议
(1)及时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参加各项活动
(1)积极参加镇人大组织的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嚣(2)认真参加代表小组组织开展的各项代表活动
4、密切联系选民
(1)经常走访选民(每年10至20名);(2)自觉向选民述职
5、领办好事实事(1)积极扶贫济困(每年扶持贫困户2户以上);(2)尽力领办好事、实事(每年2件以上)
6、模范遵纪守法(1)协助宪法、法律实施;(2)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三)代表活动登记制以代表小组集体活动记实本和代表个人活实本的形式体现,第1页共5页代表小组集体活动记实本确人登记管理,以代表小组集体活动汇总表的形告上墙
代表个人活动登记本由代表个人登记,代表小组以一个人活动汇总表的形式进行汇总考核
代表活动登记制的主要内容:1、小组集体活动(1)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2)每季度向“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提一条以上合理
议;(3)每半年组织一次执法检查或调查、视察;(4)每年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督查;(5)每年参与对政府部门进行评议;(6)每年组织代表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
2、代表个人活动(1)参加人大会议;(2)参加调查、视察;(3)参加学习;(4)领办好事、实事;(5)走访选民;(6)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