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保证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公共服务中心为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和履行具体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机构
统筹镇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等五大中心
第三条镇公共服务中心遵循“便民、公开、公平、依法、高效”和群众自愿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一)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务
(二)负责对进入中心的行政服务项目确定、调整,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监督
(三)对涉及多个中心行政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事项,组织联合或确定一个中心牵头负责
(四)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第五条镇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履行八项管理职能及六大服务事项
八项管理包括中心集镇管理、人口计生管理、民政事务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综治信访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和农村基础设施管理
六大服务事项包括农业技术服务、惠农政策服务、项目协调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和税收征管服务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镇公共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由受理、承办和回复三第1页共4页个环节组成
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范围,按要求审查服务事项所需的材料,并进行登记受理
中心人员受理服务事项后,根据事项内容及办理权限,及时办理服务事项,建立规范管理台帐,并向社会公开办事结果
中心人员办理程序简便的事项,当场办结
对程序简便但因客观原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