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下政府与金融发展透析金融风险是转轨时期中国经济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理论界与金融实业界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鉴于国内地区间经济与金融状况存在的巨大差异,近年来,国内研究人员提出了研究地区金融风险的新范式,即金融生态系统的研究方法
金融生态系统指的是
由金融主体及其赖以存在和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共同形成的动态平衡系统
金融主体包括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生产者,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消费者,以及保证金融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第三方,如会计及律师事务所、监管机构
金融生态环境指金融主体在其中生成、运行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文化习俗等体制、制度和传统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2005)
在我国,由于自然禀赋和文化、历史的差别,地区间经济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有着巨大的差异
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和金融的干预
二、政府干预的经济学解释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基础是凯恩斯的就业理论
凯恩斯经济学是当代西方经济学得以建立的重要标志,它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其学术渊源是重商主义的国家干预主义、马尔萨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孟德维尔的高消费促进繁荣的预言和霍布森的过度储蓄导致失业和经济萧条的学说
因此,凯恩斯经济政策观点的核心是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干预
简单来讲,政府干预经济的必要性,源于“市场失灵”,而“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能实现效率问题,而不能实现公平问题;二是市场不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公共品”的需要;三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性问题
通常认为,当“市场失灵”时,就需要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有直接的途径和间接的途径
直接的途径有:将“私人部门”国有化,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制定实施特殊方案,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如居民住房);收购“私人部门”提供的物品,以特定的方式转让给社会公众等;间接的途径有:采取特殊的税收政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进行财政补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