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下简称“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环境保护、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具体体现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减排指标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到20XX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要比2005年削减8%,控制在42
4万吨以内(电力行业总量不超过17
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比2005年削减4
8%,控制在37
5万吨以内(2008年总量不超过38
其中2007年全省二氧化硫要减排1
6%、化学需氧量要减排1%
当前,我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控制,减排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减排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减排项目有序推进,减排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但全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两项污染物排放指标总体仍呈上升趋势,实现全省“十一五”期间减排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仍相当艰巨
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项目的组织实施,必须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现结合当前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减排项目落实到位(一)削减二氧化硫1
公用燃煤电厂脱硫项目(1)已建脱硫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运行
漳州后石电厂1X-6X机组,泉州南埔电厂1X、2X机组,厦门嵩屿电厂1X-4X机组,福州可门电厂1X、2X机组,江阴电厂1X、2X机组,宁德大唐电厂3X、4X机组等6个电厂的脱硫机组;采用循环流化床工艺脱硫的XX市坑口电厂1X-4X机组,安溪煤矸石发电厂1X、2X机组,厦门瑞新、厦门国能新阳、同集、杏林热电厂,厦门腾龙热电厂,晋江热电厂,XX市适中电厂(0
8万kw老机组),永定金业电厂2X机组等10个电厂的脱硫机组必须确保第1页共11页稳定运行
(2)未建脱硫设施的必须限期建成
华能福州电厂3X、4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