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XX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1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的农民工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民工是我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面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的迫切要求,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把农民工问题作为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性问题摆上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市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经济、政治、社会等各项合法权益仍难得到全面有效的保障
这不仅有碍社会公平与正义,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解决好农民工面临的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建设“产业集聚强劲、配套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湄洲湾港口城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将会长期存在
我们必须站在加快发展的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部署要求,从莆田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平安莆田、和谐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