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意见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今后2—3年,全区社区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为目标和方向,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社区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增强社区功能,推进居民自治,强化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社区各项事业,进一步发挥社区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稳定社会、巩固城市基层政权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创建文明XX县区做出贡献
(一)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
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深化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研究出台有关指导性意见,明确社区民间组织的性质、任务、组织形式、活动规则和经费来源,其中,维权类民间组织,如老年人协会、计生协会等,由社区居委会协助相应的机关部门组建,20XX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娱乐类民间组织,如健身队、书画协会等,由社区居委会发动居民组建,不做统一规定,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服务类民间组织,如居民互助协会、家政服务协会等,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建,20XX年每个社区至少组建1个
社区民间组织负责人全部由居民骨干担任,由居民推选产生,社区工作者不再兼任
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必须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社区居委会的指导
(二)强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民主监督作用
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中增设民主监督小组,作为其日常工作机构,一般由5—7名居民代表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委员3—5名,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主持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组织居民代表对社区居委会工作和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民主监督小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直接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制度、监督内容、表决程序和任期由区统一制定
各街道可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20XX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三)建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