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和创新地方人大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所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地方人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各个方面密切配合与共同努力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和谐社会的含义及其标志什么是和谐社会
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按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其特征之一是具有结构性
而社会结构是指社会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或社会体系中诸要素之间比较持久、稳定的相互联系模式
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分都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
就是说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因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
和谐社会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进行思考的观点,必须把工作视野置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和谐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同一切与自身相关事情保持一种协调状态,包括社会与自然环境、社会与经济、社会与政治、社会与文化之间的协调
几乎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全部内容
狭义的和谐社会主要是指社会层面本身的协调,是科学发展观所关注的相对单项的问题
现在谈论的和谐社会在此意义上讲的概念
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指导社会各个群体能实现良性互动,整个社会能表现出一种公正的状态,社会能实现安全的运行和健康的发展
要达到和谐社会的标志有四个
第一,社会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充分发挥作用
社会是具有强力的自我协调机制的社会;第二,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有凝聚力
社会倡导的主文化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能被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制定的规范也能被广大社会成员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