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的几点思考文章标题: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机制的几点思考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长效机制
因为,机制是一个健全的动力系统
有了好的机制,就能产生动力,形成活力,激发创造力,形成内在的制约力量,并经常、稳定地发挥作用
所以,要想使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深入开展,就要在三个方面完善工作机制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反腐败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的作用,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有利于纪委更加有效地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一是加强外部的协调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党的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党校以及文化艺术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向成员单位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情况,研究安排一个时期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要积极借助新闻单位的力量,主动联系,平等协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出版、文学、艺术、互联网等多种载体,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地把各部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发挥出来,共同为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献智出力
二是搞好内部协调
纪检监察系统除专司宣传教育工作的宣教室、办公厅新闻处、报社、杂志社、出版社和电教中心外,其他部门也承担着一定的宣传教育职能
如案件检查室和案件审理室承担着通过案件调查、取证、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职能;党风室承担着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职能;执法室和纠风室承担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教育职能;监察综合室承担着办好监察部网站的职能;信息中心承担着办好纪检监察系统网络的职能
各部门有独特的优势,肩负着重第1页共4页要的任务
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内部例会制度,搞好内部协调,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统一思想,协调行动,能够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