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20XX年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和成果评价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xx--xx学年教育科研成果评审活动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内涵式发展为目标,以“校本研究”为载体,规范立项课题研究,提升课题研究水平和成果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实践服务
二、评审范围及要求(一)本学年在市教科所立项的各类市级课题的结题成果
(二)非在市教科所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也可参加本次评审
(三)课题已经按立项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完成的结题成果与立项申报内容相一致,或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形成整体性较强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研究成果是否参加过其它评审活动不受限制
三、评审条件(一)创新性
能创造性地解决自身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改进和发展
(二)科学性
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制度,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优秀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三)实用性
能有机结合教育教学实践,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已经证实或可以预见成果对研究者的教育教学实践产生明显的改进作用,或进一步能为同类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促进了研究者自身的专业成长
第1页共3页四、初评工作(一)申报成果须经过单位初评
县(市、区)的初评工作由各县(市、区)教科室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初评工作由本校组织实施
(二)各初评单位要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着重审查申报者研究工作与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结合程度
也可以采取网络检索、校内公示等措施,杜绝成果抄袭、剽窃等弄虚作假现象
五、申报要求(一)成果申报未经单位初评,由个人申报的成果将不予受理
申报成果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评审费
(二)每县(市、区)限申报成果2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