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与修改和修改从06
2016城市)看到
列表的规范性法律行为,其通过对于执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是必要的目录按照修改法律的RK日期为04
16№483-V(看到
)目录一个共同的部分第1节
一般规定章节1
本规范中使用的基本概念文章2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劳工立法文章3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工立法的宗旨和目标文章4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工立法的原则文章5
工作自由文章6
禁止就业歧视文章7
禁止强迫劳动文章8
守则的范围文章9
工作场所的最低社会标准文章10
雇佣合同,社会伙伴关系各方的协议,集体协议,雇主在工作场所行为文章十一
雇主的行为文章12
审议员工代表出具雇主行为意见的程序文章13
计算本守则规定的条款文章14
违反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工立法的责任章节2
劳动关系状况调整文章15
哈萨克斯坦政府在监管劳资关系领域的能力文章16
劳动关系管理领域劳动权力机构的权限文章17
地方当局对劳动监察的能力文章18
地方行政机关在劳资关系监管领域的管辖权章节3
劳资关系主体
劳动关系基础文章19
劳资关系主体文章20
工人代表权力文章21
雇佣关系的理由文章22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文章23
雇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特别部分第2节
劳动关系章节4
就业合同文章24
就业合同的主体文章25
保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文章26
禁止和限制就业合同和就业结束文章27
就业合同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合同文章28
就业合同的内容文章29
不竞争的条件文章三十
雇佣合约的期限文章31
允许就业合同的年龄文章32
签订雇佣合同所需的文件文章33
劳动合同的结论,修改和修改的顺序文章34
就业文章35
确认员工劳动活动的文件文章36
雇佣合约中的缓刑条件文章37
测试结果招聘文章38
将员工翻译成另一份工作文章39
将雇员与雇主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