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大对我县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县XX县区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我县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宁静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提升县城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X市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实施方案》(柳政办[2017]136号,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切实改善我县声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实施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4
《治安管理处罚法》5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6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7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8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9
《XX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柳办发"2017"27号)(二)技术依据1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
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第1页共30页三、工作目标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方案》的要求,通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娱乐、商业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采取各项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我县XX县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切实解决一批群众长期投诉的噪声扰民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众满意度,为居民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