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3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3页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帮助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度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对大学生的危害,预防大学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经历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工部、保卫处、校医院、后勤集团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第四条学工部心理健康指导服务中心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负责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
第五条各学院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
学院全体学生工作队伍尤其是心理辅导员应积极协助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抓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六条学院应积极组建、大力扶持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心理健康社团骨干、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负责人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