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楼管理方案为规范楼栋长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居民群众主动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形成贴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共建共享的社区管理工作新格局,制定本办法
一、楼栋长的产生(一)任职条件1、居住在本楼栋的常住居民且无违法犯罪和非正常信访等不良记录;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3、热心社区事业,身体健康,且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服务,奉献精神和沟通协作能力较强;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5、年龄要求在6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二)设置原则原则上每栋楼(50—60户)设立1名楼栋长,户数较少的楼栋,每两栋配备1名;户数较多的,每栋楼可配备2名
具体名额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结合实际确定
(三)产生方式社区党支部、居委会通过召开党员会、座谈走访、入户宣传和张贴通告(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楼栋长管理办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在此基础上,采取居民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楼栋长
1、居民自荐
符合任职条件的社区居民,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委会申请报名
2、群众推荐
居住在本楼栋的居民,可三人以上联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委会推荐本楼楼栋长人选
3、组织推荐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可根据日常掌握的社区人员情况,提出推荐人选
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根据居民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情况,拟定初步人选,通过座谈走访及楼栋公示后等方式,在第1页共3页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确定具体人选,并报街道办备案
(四)任期年限楼栋长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二、楼栋长的工作职责楼栋长在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片长的组织指导下,负责本楼栋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带头贯彻执行社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二)熟悉本楼栋居民人员组成情况,特别是常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