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XX年20XX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实施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渭河水质改善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沿渭各级政府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省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责,强化监测考核,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治污责任的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年共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49座,对45座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提标改造,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46万吨/日;淘汰关闭重污染、高排放企业33家,以严格的标准推进了工业污染治理,强化对国控、省控污染源的日常监督;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突出对皂河、小韦河、新河、河等重点污染支流的治理,促进了渭河干流水质的改善
经过三年的努力,既定治理项目全部完成,渭河水质改善目标顺利实现,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截至2014年底,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了32
9%,氨氮平均浓度下降了45
渭河干流杨凌以上河段达到Ⅲ类水质,杨凌以下河段达到Ⅳ类水质,渭河入黄断面达到Ⅳ类水质,四条主要支流基本达标
虽然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枯水期生态流量不足以及环境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治理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以建设生态渭河、景观渭河、安澜渭河为目标,将渭河流域污染防治作为关中地区水系规划与建设的核心工程,坚持生态措施、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并重,第1页共7页污染防治、保护修复和设施建设同步,行政推动、公众参与和严格执法结合,通过深化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