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XX年“金秋助学”活动方案xx年度“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各县区总工会,市直各部办委局工会,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会:为深入开展xx年度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xx年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
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
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
也可由xx市XX县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
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
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第1页共3页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六、有关要求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