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唐家墩街“大工委”的实施方案唐家墩街社区党员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32条的规定和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精神,按照全街“两服务,两促进”的党建工作主题和建立“大党建”、实现“大服务”的工作思路,结合社区党委试点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社区党员代表的条件凡居住或工作在该社区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身体健康,熟悉党务工作,关心社区党务,愿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均可通过自荐或推选方式成为社区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社区党员代表比例及产生办法唐蔡社区党员代表按党员总数的15%产生
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单位推荐1名党员代表
党员代表推选工作由社区现党组织负责
社区居民党员代表由社区下属党支部党员民主推荐和社区党委(总支)审定,单位党员代表由本单位党组织推荐,送社区党组织备案
三、社区党员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党员代表对社区及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党员代表参加社区党员代表大会,享有平等提议权、审议权、质询权和表决权
党员代表的具体职责是:1、联系党员服务群众
党员代表应成为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
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协助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
发挥自身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尽心尽力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2、广泛搜集社情民意
党员代表应深入群众,进行交流,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分析汇总后向社区党组织反映并提出建议
3、提出思考和建议
党员代表应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第1页共2页员作用发挥、社会民生热点难点等方面进行思考,以党员建议案形式提出社区党组织职权范围内、具有现实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社区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1、党员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听取、审议社区党组织工作报告
结合实际,明确区域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2、民主评议社区党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