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优秀教师评选相关材料优秀教师评选细则一、组织领导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
中层正职及校工会委员
二、评选对象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教学人员
三、评选时间一学年评选一次
四、评选比例一线教学人员10%
五、评选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板湖初中,教育思想端正
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及以上论文命题等教学教研活动等获奖
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率为80%以上
教学质量显著,各级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名列前茅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学生、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勇于承担对内对外开课要任务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
不服从分工,与领导顶撞者;2
病、事假超过半个月者;3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4
教育教学工作失职,造成影响者
六、评选办法1
对照条件,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评审小组结合申报人平时的师德考核及教学实绩,确定第1页共4页优秀教师候选人后交教职工民主产生出1:1
评审小组人员据民主产生的名单,用投票表决方式确定出优秀教师名单,校长室审批,工会进行公示
七、表彰奖励1
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奖优秀教师奖金200元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板湖初中名教师称号”,名教师追加奖金300元
名教师、优秀教师在评优、晋升、提拔方面优先
为了完善我校评优程序,进一步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评优活动,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工作风气,不断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优秀教师评选方条件1、优秀教师评选条件(1)、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2)、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